經濟部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5月22日
發文字號:經授能字第11403005220號
附件: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」修正草案
主旨:預告修正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」第五點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訂定機關:經濟部。
二、訂定依據:「電業法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。
三、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第五點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 https://www.moeaea.gov.tw),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/草案預告論壇(網址: https://law.moea.gov.tw/DraftForum.aspx)(或由「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/法規及訴願/草案預 告」可連結本網頁)。
四、本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,「經濟部能源局」改制為「經濟部能源署」,原「經濟部能源局」之權 責事項,改由「經濟部能源署」管轄,故將機關名稱修正,因係單純配合酌作文字修正,無涉實質規 範內容之變更,爰預告期間定為14日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 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能源署
(二)地址: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
(三)電話:(02)27721370#6314
(四)傳真:(02)27316598
(五)電子郵件:ylliu3@moeaea.gov.tw
資料下載: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」修正草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