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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經濟部  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
發文字號:經能字第10604604270號
附件:如文

主旨:訂定「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「電業法」第九條、第十條及第四十九條。
公告事項:「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」如附件。

部長     沈榮津


資料下載:「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」